大埔杀兄案|胞姐指被告从没有照顾母亲 经济欠佳获其他兄弟接济
大埔社山路田寮下村3年前发生命案,六旬汉涉以生果刀杀害兄长,案件今(29日)在高等法院续审。家中的长女作供,指本案死者和被告分别是其二弟和三弟。她指,二弟生前孝顺,曾花费数十万元为祖屋添置家私,又和患有脑退化症的母亲同住,以照顾对方。三弟则从没有照顾和供养母亲,经济状况亦欠佳,其他兄弟曾给予他数十万元。辩方指,三弟亦爱钖和照顾母亲,如会买零食给母亲,胞姐则指说法是一派胡言,反指母亲“讲起佢就好激气”。
被告钟士康(现年68岁),被控于2022年2月6日在香港谋杀钟仕安。死者为被告的兄长,终年68岁。
胞姐钟仕娣作供称,父母于1948年结婚,育有6名子女。她为长女,死者钟任安和被告钟士康分别排第二和第三。胞姐续指,他们一家居于大埔田寮下村的祖屋。而在父亲去世后,她和各弟妹亦在婚后搬出祖屋。其中死者婚后移居瑞典,至其太太去世后,才退休返港居住。
胞姐指死者曾在英国工作 把工资都汇到香港 作为家用
她又指,母亲于10年前被诊断患有脑退化症。由于当时母亲已搬离祖屋,和四弟同住,胞姐、死者、五弟和六妹遂负责共同出资聘用外佣,以照顾母亲,但不用四弟负责分担。被问及被告是否有供养母亲时,胞姐则指没有,并补充:“Never(从没有)”。
由于母亲的心愿是返回祖屋居住,五弟遂重建祖屋,死者则花费数十万添置家私。胞姐庭上指,死者一直对家庭贡献最多。他年轻时在英国工作,把工资都汇到香港,作为家用。
形容死者孝顺 和患有脑退化症的母亲同住
至2019年,祖屋重建完成,死者便和母亲、外佣搬入祖屋。胞姐形容,死者很孝顺,常照顾母亲。控方问,当时被告是否居于同村,胞姐指自己没有和被告联络,又透露对方于2020年1月底,曾想取刀袭袭她,但不果。她又指,被告没有照顾母亲。
于2022年2月2日、农历年初二当天,胞姐返回祖屋探访母亲,当时未有特别事情发生。至同月6日晚上,她获其他胞弟告知死者去世。她亦透露,母亲于2023年离世。
她在辩方盘问时同意,自己和被告约有20年无联络。她返回祖屋探望母亲时,曾经见过被告,但两人没有对话。辩方指,胞姐于涉案时不喜欢被告,胞姐否认,强调“佢都喺我细佬”,又指被告当时“环境唔好”,死者和五弟曾给了被告数十万元。 而胞姐亦给予母亲500元,再转交被告。
辩方指被告亦爱钖和照顾母 胞姐否认
就胞姐指称被告图取刀袭击她,辩方则指该次事件,是被告因不满照顾母亲问题,向胞姐提出。胞姐却不满被告的质疑,遂拿起扫把追著被告,被告则挥动开汽水的开瓶器,但没有取刀。胞姐否认,又指被告从没有照顾母亲,没有资格提出该些质疑。
辩方续指,被告爱钖和照顾母亲,如会买零食给母亲,胞姐则指此说法的一派胡言,反指母亲“讲起佢(被告)就好激气”。
案件编号:HCCC4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