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身份证|1970年或之后出生者 旧身份证5.12失效 其余10.12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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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务处今(28日)提醒,出生年份为1970年或之后的旧款身份证,将于5月12日起失效,即今年56岁以下持旧证人士必须尽快换证。1969年或之前出生者的旧证则由10月12日起失效,意味今年达56岁或以上的旧证人士要换证。
入境处呼吁持旧身份证的人士,尽快到观塘人事登记处临时办事处,或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办理。
1970年或之后出生 5.12起旧证失效
旧款智能身份证由2023年6月23日至2018年11月25日签发,根据保安局局长发出的《2024年人事登记(身分证失效)令》,这段期间签发,且出生年份为1970年或之后的旧证,下月12日起失效。至于出生年份为1969年或之前的人士,其旧身份证将于今年10月12日起失效。
可于观塘或将军澳办理新证
入境处指,仍持有旧身份证的人士,可以预约在观塘人事登记处办事处办理换证。18岁或以上持旧证人士,亦可使用将军澳入境事务处总部的“申请个人证件服务站”,无需预约,全自助办理。
逾期未换证者可被罚5,000元
《失效令》适用于全港市民,不论是永久性居民、获准在港就业、投资、居留或就读的非永久性居民,如未有换证,其旧身份证均会按照《失效令》在指定日期起失效。如无合理辩解而未能在指定换证限期内换领新身份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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