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褓母疑嫌钱少 令其托管2岁半童独自在街 认虐儿等囚15月1周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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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女子涉收1500元为一名母亲照顾其2岁半女儿5天,后来疑觉报酬太少,她声称曾把女童交予一名男子,其后该女童被发现独自在街上徘徊,从而并揭发印尼女子亦涉逾期居留,及违反逗留条件。她早前承认虐儿等2罪,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考虑到女童的年龄等因素,判被告入狱15个月1星期。

被告KH(42岁,印尼籍)被控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她于2024年6月27日故意虐待或忽略X。她另被控一项逾期居留罪,指她于2024年6月30日违反其访港有效逗留条件,即KH获准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直至2023年11月29日,但她在该日期后仍留在香港。

被告KH在西九龙法院承认虐儿等罪,被判囚15个月1星期。(资料图片)

女童被发现独自在公园徘徊

案情指,在2024年6月28日,一名女子发现年约2岁的女童X独自在公园徘徊,怀疑X走失,于是报警。警方尝试在附近寻找X的监护人不果,于是把X送到广华医院观察,确认她没有受伤。

收1500元照顾女童5天

事发翌日,X的母亲到旺角警署,并称她因工作关系,需把女儿交托给保母,并在去年5月透过男子John,以日薪300元聘请被告照顾X。案发当日,她支付被告1500港元,作为她照顾X五天的报酬。

称觉金额太少把女童交给John

2024年6月30日,警方拘捕被告,她在警诫下承认曾答应照顾X,但女童母亲所给予的钱不足以照顾X的日常开支,她亦曾告诉女童母亲,若她无法提供足够的金钱,便会把X交还给X母。其后被告将X交托给男子John,她不清楚X之后的下落。

官称判时有考虑女童的年龄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时指,考虑女童的年龄、被告坦白承认控罪等因素,就一项逾期居留人士接受雇佣工作及开办业务罪,判处她15个月监禁,另就虐儿罪判处她2星期监禁,其中的1星期同期执行,总刑期为15个月1星期。

被告亦被控一项逾期居留罪,她称早前申请免遣反声明但被驳回,她拟就此提出司法覆核,逾期居留罪获准押后至6月5日答辩。

案件编号:WKCC292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