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食物样本 认罪卫生督察任证人 指被告在派对使用芝士样本
4名食环署食安中心卫生督察涉在订购用作检测的食物样本时,故意多订罐头鲍鱼等食物样本,并摊分据为己用。案件今(2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控方传召同案已认罪的卫生督察作供。他指,涉案时知道食物样本不能取走作私人用途,但自己曾把样本带回家自用。而他拣选样本时,亦会选择自己想试、不同类型的意粉和米等。该名卫生督察续指,同案的被告曾透露,会把检测剩余的红酒带回家自用,或在派对使用剩余的芝士样本。
4名不认罪被告为:陈映姗(34岁)、林晓君(29岁)、余凤珍(28岁)及李俊禧(37岁),均为食环署卫生督察,同被控一项串谋盗窃罪。他们被控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在香港串谋偷窃部分替食环署食安中心购买,作食物检验用途的食品样本,而有关样本是特区政府的财产。同案被告刘承轩(35岁)早前承认交替控罪盗窃罪,将转任控方证人。
高级卫⽣督察供称 曾质疑首被告购买的食物数量太多 对方质疑进口商有最低购买要求
控方今先传召食环署食安中⼼⾼级卫⽣督察刘巧君作供,她指曾经质疑首被告陈映姗购买的食物数量太多。而陈解释进口商有最低购买要求,必须要购买整箱样本,刘当时接受此解释。
辩方指出,在2022年11月16日前,刘从来没有要求组员要就弃置非正式样本做记录。刘指出,操作手册中有提及过弃置非正式样本要作记录,她亦有要求过要按照操作手册中的指引工作,只是没有要求他们把纪录交给她检查。刘续指,每6个月会抽查各组员的弃置纪录,亦会要求他们提交报告,有需要时会翻查纪录,以及查看相关的弃置程序。
认罪被告刘承轩指 于2022年初首次将食物样本带回家
同案已认罪被告刘承轩在庭上作供指,辐射⽔平检测由卫生督察负责,亦同意进行食物测试须根据指引。刘续指,其上司刘巧君在他入职当天,曾简介工作内容,他当时已经知道如何处理检测的食物样本。
就有关如何弃置食物样本,刘作供指,有关程序须按照操作指引进行,要在办公室附近的垃圾站弃置,亦要就有关事件作纪录,他亦知道相关的食物样本不能取走作私人用途。
刘续指,他在2022年初首次将食物样本带回家,当时陈映姗把检测剩余的肉类样板交给他,指他可以带回家自用。刘指出,以他所知,陈映姗和第三被告余凤珍都曾收到过肉类样板,他亦曾把肉类样本分给相关人士带回家。刘称,因为肉类的样本很厚及重,因为他会叫工人把样本分开几份,其中一份会用作检验,其他则会交由督察自用。
刘作供指,陈映姗曾向他介绍Contamination Monitoring System(CMS)的检测系统,并兴奋地指出此测试较其他的食物检测特别,因为其他的样本测试会送到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而此辐射⽔平检测则是在办公室进行,因此他们可以选择食物做测试。
指曾见过首被告在午饭时间把食物样本放到车上 待下班后带回家
刘指出,在2022年5至6月间,相关的检测由他们的组别进行,陈对他说可以选择想试的食物进行检测,同时指他们可以先选择供应商。陈亦曾提及过,如果在办公室进行检测,可以选择酱料或液体等容易“整烂”的食物,相反若送到政府部门检测则没有限制,只要食物不是来自日本即可。
刘续指,陈曾把一份列表给予他们传阅,并表示要把一部分的限额用来购买酒类产品,并会把剩余的拿回家饮用。刘称,他曾在列表上选购了意粉和米等产品,因为知道剩余的样本可带回家自用,所以他选择了自己想试、不同类型的产品。
刘称,他曾见过陈在午饭时间把食物样本放到车上,待下班后带回家;余亦曾对她说,在派对使用了不少芝士的样本;在次被告林晓君的办公桌上亦放有一罐很大的蕃茄罐头,所以她曾找工人把罐头分派给其他人,他亦有把其中一盒带了回家。
案件编号:WKCC269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