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党轮流掌掴女生15巴 官称要可教好被告的刑罚  3女判更生中心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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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网上流传一条约6分钟的影片,有童党疑在后楼梯包围一名女生,多人轮流掌掴女生至少15下,同时爆粗辱骂。其中4名被告的案件,今(2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判刑时指,本案涉伙同犯案,情节严重,判感化并不适合,但被告们年纪尚轻,担心判监禁式刑罚影响甚大,认为需判可教好被告的刑罚,判其中3名女被告更生中心,另一18岁男被告因涉毒品问题,押后至5月6日判刑以取戒毒中心报告。

4名今日判刑的被告:黄乐谦(18岁,无业)、袁珮仪(女,18岁,无业)、岑姓被告(女,15岁,学生),陈姓被告(女,17岁,无业),承认于2024年8月1日至31日之间,确实日期不详,在旺角金鸡广场18楼后楼梯与其他不知名的人袭击一名女子,因而对该女子造成身体伤害。

其中3名涉案女被告在西九龙法院被判更生中心。(资料图片)
15岁女事主遭掌掴的影片被放上网。(网上影片截图)

黄有毒品问题不建议判更生中心

首被告黄乐谦的代表律师求情指,被告有毒品问题,但坦白承认控罪,望判处即时监禁的刑罚,郑官指,各被告年纪尚轻,希望有其他方法处理,但黄有毒品问题,不建议判入更生中心或劳教中心,遂押后到5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戒毒中心报告。

袁不想判更生中心

次被告袁珮仪则求情指,报告指出袁适宜入更生中心,但不希望法庭采纳此报告。袁的代表律师续指出,袁是初犯,望有机会可以贡献社会,报告指出袁有礼貌,态度合作。

官称涉伙同犯案不适合判感化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判刑时指出,此案并非一般的打人案件,而是伙同犯案,情节严重,因此不适宜索取感化报告,惟各被告年纪尚轻,若判处监禁式刑罚,对其影响甚大,需因此需要可以“教好”被告的刑罚,故判处被告袁佩仪、岑及陈入更生中心,被告黄乐谦则还押候判,以待索取戒毒中心报告。

同案尚有两名被告:汤佩凝(女,22岁,无业),将于4月24日判刑,周姓被告(女,16岁,学生)则押后至5月21日答辩。

案件编号:WKCC15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