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富户政策9月分阶段全面实施 主席:已考虑法律挑战风险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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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协计划今年9月起分批更新所有租户的租约,加入富户条款。房协主席凌嘉勤今早(5日)出席港台节目指,未有评估可收回多少单位,若租户不同意,要在4个月内迁出。他指已经考虑法律挑战的风险,强调已充分咨询法律意见。
若租户不接受条款 须签回条覆 4个月内迁出
房协于2018年9月起,向出租屋邨租户实施“富户政策”,透过租约要求租户申报资产及入息,目前约3万个租户当中,有约2.5万个租户仍未纳入规管,即合约未载有“富户政策”条款。
房协主席凌嘉勤表示,今年9月至明年8月,向2.5万个租户全面实施“富户政策”,分阶段更新租约,条款订明租户需定期申报,房协可要求租户提交相关资料,若租户不接受条款,须签回条回复,并于4个月内迁出单位。
被问到会否担心新安排会有法律风险,他指,所有公营机构做事均有法律挑战的风险,房协会小心研究及仔细征询法律意见,评估即使面对法律挑战,做法亦有充分理据,因牵涉公共资源最合理、公平的运用。他指,现已陆续向租户解说,计划到今年9月前,将在屋邨举行约100场解说会,交代今次新安排。
与公屋富户政策看齐? 凌嘉勤:尽量安排一致
目前约有4000至5000个租户受“富户政策”规管,若资产及入息超出上限,须缴交倍半至双倍租金;如持有香港物业则须迁出。
凌嘉勤表示,约有9户正交加倍租金,9户当中,有7户正交1.5倍租金,另外2户正交双倍租金,反映“富户”数量并不太多。他续指,自从推行富户或加强打击公屋滥用后,至今收回约140个单位,数目等于新建的长者租住单位“松悦楼”,形容差不多两座“松悦楼”有多。
房委会早前通过再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富户”明年10月起须交最高4.5倍租金,并在4年内搬出。凌嘉勤指,有关安排房协会尽量和房委会一致,具体做法须待管理层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