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大男生等以学联其他成员身份入禀 求取回学联旺角两会址单位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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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大学生会会长韩焯彦和外务副会长赖卓贤以学联成员身份入禀高法院,指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占用两个学联会址,要求相关公司交出物业,并要就2023年10月起占用单位作出赔偿。

原告为赖卓贤、韩焯彦和Rich High Limited,赖及Hong以个人和学联所有其他成员身份入禀,被告学联及学生活动基金有限公司。

其中一名原告为岭大生赖卓贤。(赖卓贤IG)
位于金轮大厦的前学联社会运动资源中心。(廖雁雄摄)
学联位于威特商业大厦会址。(廖雁雄摄)

要求被告交出单位

原告要求法庭颁令,被告需把旺角威特商业大厦9楼和金轮大厦8楼A室的业权,转让予第三原告Rick High Limited,并把两单位交吉。此外,原告指被告就2023年10月31日起占用两个单位,要求他们把单位交吉之间,并需就从中间的收益(mesne profit)作出月赔偿。

两单位分别为学联及资源中心旧址

根据资料显示,威特商业大厦的单位为学联会址,金轮大厦的单位则为“学联社会运动资源中心”旧址。

案件编号:HCMP48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