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妻赞助组织被追工程费 梁唐青仪一方需赔逾6.3万元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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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妻子梁唐青仪发起及赞助的慈善机构“齐惜福”,被建筑公司指欠工程费被追21.7万元,梁太反指工程未完成反申索22.5万。案件今(31日)在小额钱债审裁处裁决,审裁官裁定双方都均需向对方赔偿,梁太一方需赔偿9.52万余元,建筑公司亦要赔3.21万,总计梁太要付对方6.3万余元。

申索人为“意・建筑”(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为齐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

前特首梁振英太太梁唐青仪。(廖雁雄摄)
梁振英太太梁唐青仪亲自出庭作供及陈词。(资料图片/朱棨新摄)
梁唐青仪是齐惜福发起人及赞助人。(萧晓慈摄)

申索人指齐惜福于2021年1月至6月期间,受委安装冷气设备、电力系统等设备,以及装修长沙湾丽阁邨丽薇楼地下5A及B号舖位,3项工程费用合共72.8万元,惟完工后齐惜福拖欠37.2万元余款未付。申请人向小额钱债审裁处只追讨21.7万元,并放弃余额。

齐惜福反指申索人未完成工程,令工程延误,招致租金和管理费等损失,涉款逾200万,反申请22.5万元,余额放弃。

官裁决前再提问

审裁官李毅裁决前问申索方,就冷气工程及储物室工程中,其递交到屋宇署的通知,注册承建商并非“意・建筑”(I ARCHITECTS LIMITED),而是另一间公司。申索方代表陈先生解释,因他们没有相关的牌照,故外判给持牌公司负责。

梁太重申怀疑工程判了几判

梁太即再发言,指法官的问题反映工程混乱,又指过程亦无人监管。陈说:“我都赚钱啫...我唔系好明,你讲到我哋咁差,点解要揾我?”梁太又指,申索人曾指齐惜福找过他们数次,梁太澄清仅有1次,又再指申索方工程混乱、延期等,形容“过程系痛苦”。梁太又称她曾问工程的师傅,他们都说不认识申索人,故怀疑工程是“判咗几判”。

梁太又说,齐惜福一直要交租,工程却迟迟未完成,梁太说:“点对得住捐钱畀我哋嘅善长人翁。”又称根据合约,涉案款项为完工后才需支付尾数。

官指申索方的工程有施工需付款

李官裁决时指出,就供电系统而言,接纳申索方的确有为齐惜福安装部分掣箱,齐惜福需付1.45万元;惟申索方非注册电力承办商,因此需另给齐惜福3.2万;就冷气工程;申索商要求2.5余万元,因无足够证据显示冷气工程未完成,齐惜福的反申索被撤销;就厨房明渠及士多房工程的申索,申索方曾施工,梁太需付5.5万元,申索方则需支付100元。

扣除反申索齐惜福需付6.31万

总括而言,齐惜福方需支付申索方95220.5元,申索方就反申索需付3.21万,即齐惜福在扣除反申索所得,仍需付6.31万。

案件编号:SCTC39015/2021,3792、50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