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全朱凯廸认2019年在立法会扰乱秩序 分别加监20日及7日
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陈志全和朱凯廸被指在2019年的逃犯条例“闹双胞”案中,多番抢夺建制派议员石礼谦的咪高风,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此外,立法会于2020年6月就《国歌法》进行三读,陈在会议期间涉淋泼臭水。案件今(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陈志全和朱凯廸承认相关控罪。裁判官判刑时强调,议员应和平表达意见,不容许涉案的行为,但同时考虑案中不涉严重肢体冲突,最终判陈监禁32天,其中20天和其初选案刑期分期执行;至于朱则被判囚14天,其中7天和其初选案刑期分期执行。
林卓廷不认罪9月26日开审
三名被告为林卓廷(47岁)、陈志全(52岁)和朱凯廸(47岁)。其中一案涉及《逃犯条例》修订法案,建制派及民主派争夺法案委员会主席之位,最后“闹双胞”。朱和陈就该案分别承认四项和两项“袭击、妨碍或骚扰在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罪。陈志全另就国歌法三读泼臭水案,承认1项藐视罪。
林卓廷被控两项相同控罪但他不认罪,其案件押后至9月26日开审。
就“闹双胞”案,案情指出2019年4月,涂谨申两度主持《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都未选出主席。议员李慧琼于5月初召开内委会,商讨由石礼谦主持该法委会主席选举,获大比数通过。民主派则订定同日由涂谨申主持会议,并选出他做主席。
多名建制议员前往会议室时遭阻挠
于5月11日早上,民主派在立法会开法委会会议。石礼谦、陈恒镔、周浩鼎、葛珮帆亦前往召开建制派订定的法委会会议。而他们前往会议室时,遭多人阻挠,期间朱凯廸不断透过扩音器高声发言。当石等人进入会议室后,朱和陈志全则多番试图抢石的咪高风。
朱及陈已付消毒费22.3万元
就泼臭水案,于2020年6月4日,立法会进行会议就《国歌法》进行三读。于中午12时许,陈志全从朱凯廸手中接过一个容器。陈以灯笼遮盖容器,并手持一张写上“杀人政权,遗臭万年”的标语,步向主席台。他和保安发生推撞时,该容器连带灯笼掉在地上。带有刺鼻恶臭的啡色液体亦溅在地上,白色蛆虫在上面爬行,部份液体贱到立会保安的衣服,陈因此遭保安带走。
因恶臭笼罩会议厅,会议被迫暂停4小时作检查和消毒。相关消毒费用为22.3万元,而朱和陈已缴付费用。
陈志全表示不打算再从政
辩方替陈志全求情时指,陈现明白政治是妥协的艺术,涉案的做法是错误。辩方又指,陈从政的初衷是平权,而他已不打算再从政,只希望服毕刑期后,和家人团聚。辩方亦指,陈爱愓母亲,但他在另案罪成还押期间,他的母亲去世。虽然惩教署让陈在母亲临终前,见她最后一面,但他抱憾未能在母亲去世时,在其身边陪伴。
此外,辩方替朱凯廸求情指,朱在另案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囚4年5个月,望法庭把两案的刑期部份同期执行。
裁判官就“闹双胞”案判刑时指,议员应和平表达意见,惟朱和陈为其政治目的,影响议会程序,令原本要举行的会议未能继续。但案中不涉严重肢体冲突。裁判官就该案,判朱监禁14天,其中7天和朱现时的初选案刑期分期执行,即加监7天。裁判官另就此案判陈志全监禁16天。
就泼臭水案,裁判官考虑陈的行为令会议暂停数小时,同时他亦支付消费毒用,就该案判他监禁16天。两案的刑期分期执行,即合共32天。陈志全因初选案遭判囚6年6个月,裁判官下令两案刑期中的20天,和初选案分期执行,即加监20天。
案件编号:ESCC2514/2019、WKCC3842、400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