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迷晕3女子 第二事主指被告夫妇邀留宿 喝水后完全断片
商人涉嫌在逾十年间向3女子下药案续审,第二名女事主今(11日)在区域法院作供,她与被告夫妇在同一直销公司工作,她是被告妻的“下线”。有次被告及其妻邀她到他们于九龙塘的住所留宿,她在套房沐浴后吹头,被告拿水入来给她,并为她吹头及按摩肩颈。惟她喝过水后“断片”,醒来已是第二天。她曾问被告何事,被告说她太累。第二名女事主称她多年后收到被告的道歉讯息,又得知疑有另两名女“上线”有相同遭遇,最后决定报警。
被告潘迪伟(43岁,商人),否认3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控罪指他于2013年至2014年间,在广播道柏苑某单位分别非法及恶意向3名女子施用催眠药,意图使她们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3名女事主分别姓欧、姓何及姓周。
被告拿水入房并为何按摩肩颈
何姓女事主,亦即本案的第二名女事主供称,她是澳门人,案发时任职 Nu Skin直销公司的销售员,她是被告妻子的“上线”,因而认识被告。在2013年的圣诞前夕某晚10时许,何与被告夫妇完成公司培训后,获邀到夫妇于九龙塘的单位休息。何在套房洗澡后,坐梳妆台前吹头。其后,被告带了一杯水进入她的房间,并用美容仪为何按摩肩颈,当时被告妻子在洗澡。
喝水后完全断片
何称她喝过水后不省人事,并形容是:“完全断咗片。”她醒来时已是翌日。何忆述,她当时躺在床上,感到头晕,问被告发生何事,被告说何太累。
2019年接获被告的道歉
及至2019年3月,被告发讯息向何道歉,表示:“之前嘅事对你造成伤害。”何认为被告指喝水后晕倒一事。其后,何获两名女“上线”告知,她们均曾喝过被告提供的水后晕倒,何不想更多人受害,遂于4月报警。
何在辩方盘问下承认,她在2013年曾在被告家中留宿3至4晚,直至她2015年怀孕后无再上过被告家,她亦从未试过与被告独处一室。此外,有女同事曾向何透露怀疑遭被告拍下裸照。
案件编号:DCCC 8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