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翁认图劫万宁及劫银行 指女友收入减致财困 囚11年
新加坡籍老翁称因没钱交租,到万宁递纸仔扬言:“放电油烧死你。”打劫未获受理。两年后持玩具枪劫中资银行劫得1.4万元,却即晚被捕。老翁昨承认抢劫及企图抢劫两罪,法官今(11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时透露,被告2007年已离乡来港,一直获女友财政支持,惟受社运及疫情影响,女友收入下跌,他因财困而犯案。法官指被告曾用玩具枪指向职员,又以清水假扮电油图迫职员就范,判他入狱11年。
新加坡籍被告梁厚诚(75岁,无业),昨承认抢劫及企图抢劫两罪。
被告来港后获女友财政支持
法官判刑时引述被告的背景,指他在新加坡已婚,2007年来港后,已和妻子失去联络。他及后在港认识一名女友,女方在财政上支持他。惟因2019年的社会运动和其后的疫情,令女友的收入减少,两人的生活出现困难,他因财困欠租而犯案。
被告举动图令职员就范
法官考虑被告在银行劫案中,独自一人犯案,期间把玩具枪指向职员,作出威吓,并成功劫得1.4万元,并花费当中大部份涉款。法官就该案的抢劫罪,以监禁12年为量刑起点。就万宁劫案,被告在案中取出打火机和一瓶透明液体,并把写上“放电油烧死你”的字条,递给职员,而被告在被捕后声称透明液体是水。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在案中的意图都是要令职员就范,但亦考虑使用水和电油行劫,在判刑方有分别,决定就该案的企图抢劫罪,以监禁5年半为量刑起点。
开案一星期前才认罪
因应被告在案件开案前1星期认罪、他在被捕后和警方合作,法官因此作出减刑,最终判囚11年。
万宁收银员遇劫无惧色
案情指,被告于2020年7月1日闯入太子金都中心万宁店舖,将一张写有“打劫!要命就交钱出来,快,否则用电油烧死你”的字条扔给收银员,收银员不为所动。被告随即取出打火机和一瓶透明液体,收银员依然了无惧色,更喝令被告离开,被告最终离开。店方报警后,警方未能在纸条上找到指纹。
被告打劫建行后乘巴士逃去
至2022年4月14日,被告手持疑似枪枝物品,闯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行劫。他把写有“打劫!我们有枪,快把钱放袋里,不合作,我们开枪”的字条递给柜台女职员,并用疑似枪枝物品指向职员,著职员入钱到被告提供的袋内,被告得手后登上巴士逃走。
被告称把偷款交了租及增值八达通
警方根据闭路电视片段,到被告在锦上路的居所拘捕他,捡获一支气枪和5750元现金。被告被捕后称他欠债,所以打劫银行。被告在录影会面称,被告称他将字条递给女银行职员时,对方不害怕,故他用玩具枪指住对方。被告称,不知道自己抢了多少钱,看新闻才得知是1.4万元。他将抢来的钱用了1000元买一个新袋,用了100元增值八达通,另还了7500元给房东。
至于2020年的抢劫案,被告称当天是交房租限期,他手持的透明液体是水,他事后已将打火机还给友人。
案件编号:HCCC 18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