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护动物协会总部一广告位置使用有争议 广告公司入禀追412万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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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动物协会湾仔总部的向北一广告位置,自2010年一直授权一广告公司使用,惟该公司指去年起被拒使用,合约最终亦被终止。该公司昨(4日)入禀高院向爱协受托人法团追违约金逾412万元。

原告博纳户外广告有限公司,被告爱护动物协会(香港)受托人法团。

案件涉及爱护动物协会湾仔总部一个广告位置。(图片来源:爱护动物协会)

原告称自2010年获授权使用广告位置

入禀状指,原告与爱协在2010年1月签订备忘录,爱协授权原告使用运盛街5号向北的广告位置。原告指爱协去年5月拒绝履行合约,原告同意该合约已于去年10月终止。原告现向爱协追讨412.5万元违约金。

案件编号:HCA 42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