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女高层与夫超市盗窃 欲上诉终院 官称仅包装旧理据拒批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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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管局女高层庄慧敏与其骨科医生丈夫,涉嫌在黄埔花园Aeon偷取刺身等1600元食物,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窃罪成,遭罚款5000元。两人早前就定罪提上诉,指被调查警员误导才作出招认,被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两人再向高院申请终院上诉许可证明书,今(5日)开庭聆讯。暂委法官姚勋智指上诉方只是将早前的理据重新包装,不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观点,遂拒绝批出上诉至终院之证明书。

女被告庄慧敏及男被告赵正宇。(凌子淇摄)
女被告庄慧敏是医院管理局总行政经理(感染及应急事务)。(资料图片)
庄慧敏医生亦曾与张竹君医生一同出席疫情记者会。(资料图片)
女被告庄慧敏。(凌子淇摄)

两名上诉人:赵名宇,47岁,骨科医生,及庄慧敏,48岁,报称医生,庄案发时任医管局总行政经理,庄亦曾出席疫情期间的记者会。他们被指于2022年4月23日,在黄埔花园青桦苑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偷窃1个西瓜、1个蜜瓜、2包布丁、2包蓝莓、2包刺身、1包寿司和1包鸡,总值1,632.8元。两人2023年被裁定盗窃罪成,被判罚款5千元。

上诉方再争议原审官误准供词呈堂

姚官指,上诉方今次的理据是原审裁判官误将被告的口头招认和补录供词当作事实,姚官表示他已于上诉聆讯时裁定原审只是假设被告曾作出招认,经过分析后裁定招认自愿作出。姚官直指,上诉方只是将早前的理据包装成不同的词句,基于不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观点,遂拒绝批出证明书。

案件编号:HCMA 22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