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资讯商“科一”告对手“成功发展”偷数据 高院判胜诉
物业资讯商“科一有限公司”去年入禀高院,控告“成功发展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世华物业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张敏娆(第三被告)、蔡俊雄(第四被告)等八名被告,以非法手段盗取原告科一拥有的物业资讯数据,放进一套名为APS101系统内作贩卖用途,被告于去年至今先后四度遭高院颁强制令及禁制令。法官就这宗高院知识产权案件,最新裁决原告胜诉,赔偿额要再评估。
官指有“特别记号”难抗辩
上月(1月17日) 高院第三度开庭,庭上被告代表大律师杨元晶表示,被告资料有多个来源,包括: Q房网、Qteek,原告代表大律师何淑瑛随即反驳,原告已举证部份“特别记号”是在Q房网2021年退出香港后才摆放的,没理由Q房网会有该些“特别记号”,法官续称,被告有责任提供来源证明,如果有“特别记号”则很难抗辩,不会让进一步的损害被拖延,拒绝被告再入抗辩书,即裁决原告胜诉。被告需要赔偿原告之损失,需要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评估,法官更下令,截至上月诉讼日,之前所产生的诉讼费全由被告负担。
违反“限时履行命令”即判被告付讼费18万
另外,庭上被告代表大律师列举一些案例,申请被告违反“限时履行命令”(Unless Order) 宽免,法官陆启康则指被告有充足的时间来处理,但又没有回答原告代表大律师何淑瑛指被告违反其它三个命令问题,包括禁制令、披露令、账户令(Injunction Order﹑Disclosure Order﹑Accounting Order ),杨承认违反披露令及账户令,杨续称限时履行命令是另外的违反行为,但法官称必须审视整体行为,被告申请宽免被驳回,被告需向原告缴付是次讼费18万。
原告指损失达1290万 展开索偿
科一行政总裁黄燕安庭外指出,截至去年4月统计,期内超过300名客户停订或改订APS101系统,每月涉损失月费收入超过43.4万元,共1011万,尚未计算去年4月之后继续增加流失改订APS101的客户损失及潜在客户的损失,另律师费也超过280万,已委托律师马上展开索偿程序。
去年4月,原告入禀状指出,第一被告同属物业资讯供应商,是竞争对手。原告发现,多家未获原告授权,采用第一被告提供的APS101系统的地产代理公司,所拥有的物业数据,乃是属于由原告分别提供予世华物业、亚洲地产(城市花园分行)及世纪21集团(杏花村分行) 的物业数据。证据是,原告事先装“特别记号”在提供予以上客人的数据内,加入了53个各类型不同的“特别记号”,而有关“特别记号”,竟都出现在未获授权的地产代理公司,由第一被告提供的APS101系统内的数据。
入禀状透露,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四被告于2021年初合作,由成功发展公司秘书张敏娆安排,涉嫌违反商业法例,以已结业多年的世华物业作订阅方,由蔡俊雄签署书面合约,再由成功发展开出支票存入到科一的银行帐户,借此取得科一新界区物业数据,至于港岛及九龙区物业数据,则未经亚洲地产及世纪21集团授权而非法发放给其他地产代理使用,借以牟利。
案情进一步透露,其中四名被告均为现任或前任地产代理从业员,分别:第三被告张敏娆是世纪21联动现任董事及秘书,第四被告 蔡俊雄 是美联前首席高级客户经理,第六被告 余韦达是Q房网前高级营业董事,第七被告李炽是Q房网前资讯科技部门的主管。
案件编号: HCIP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