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华5子公司委临时清盘人 政府:12项工务工程由联营建商完成
撰文: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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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华建业集团(下称保华)旗下5间子公司日前向法院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案件今(21日)在高院聆讯。政府发言人表示,保华旗下公司现仍承造13项工务工程,其中12项是保华与其他建筑公司以联营方式承投,无论保华最后是否须清盘,联营合约另一方须完成余下工程,发展局评估,联营商有足够能力承接余下工程,形容保华情况的影响可控,将密切监察。
12联营工程 保华清盘联营建商须完成工程
保华近年多次传出财政困难和裁员消息,曾有子公司遭入禀申请清盘。旗下5间子公司日前向法院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案件今(21日)在高院聆讯。政府今午回应,保华旗下公司现有13项政府工务工程,其中12项与建商以联营方式承投。
上述合约分别由多个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建筑署、机电工程署、路政署、渠务署、水务署和环境保护署。政府指,不论保华是否清盘,联营合约另一方亦须完成余下工程。
另外,保华亦承接其他公营机构的工程项目,部分属联营项目;其他由保华独自承造的项目大部分已按机制转换总承建商,令工程项目可顺利完成,其余项目亦正进行相关安排。
政府:将按机制转换总承建商
当局指大部分政府和公营项目会由联营方继续,或已按机制转换总承建商,倘若保华最终被勒令清盘,接手承建商会按业主要求尽量兼顾现有分判商和工人的情况,使他们可以继续工作。发展局料保华清盘影响可控,将密切监察。
涉及申请委任临时清盘人的5间保华子公司分别为保华建筑工程、保华建筑有限公司、保华建造有限公司、保华建筑营造有限公司,以及保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