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被控非礼女子和警署内施袭 辩方透露被告不认罪 准保释候讯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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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司陈建愉涉去年在酒吧内非礼一名女子,并三度在青衣警署袭击该女子。他被控1项非礼和3项普通袭击罪,案件今(18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辩方庭上透露被告将否认控罪。由于审讯将以视像系统进行,需在有相关设备的法院审理。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本周四(2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届时将进行答辩。被告准以5000元继续保释,期间不可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陈建愉,42岁,被控1项非礼和3项普通袭击罪。资料显示,被告于去年中擢升为警司。

非礼罪指,被告于2024年5月14日至15日之间,在旺角太平道3号1楼La La Bar非礼女子X。至于3项普通袭击罪,则指被告于2024年8月某日在青衣警署4楼、同年8月至9月某日在青衣警署15楼,以及同年11月7日,在青衣警署2楼厕所外,袭击X。

被告陈建愉。(朱棨新摄)

辩方表示被告将否认控罪

控方庭上表示,准备好听取被告答辩,辩方透露被告将否认控罪。由于案件需转介至粉岭裁判法院处理,裁判官遂决定不听取被告答辩,并应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本周四,在粉岭裁判法院再讯,届时将进行答辩。被告准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准离港和接触控方证人。

此外,控方申请匿名令,禁止发布或报道任何可披露X身份的资料,获裁判官批准。

案件编号:STCC61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