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经理涉非礼女下属 事主被指曾申索60万求和解 遭被告拒绝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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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董事总经理黎敬伦涉被指数度非礼女下属X案续审,辩方律师今(14日)在东区法院盘问事主X,指X曾把其口供发给另一名控方证人,质疑她们想“夹口供”,又指X曾在法庭向黎申索,称若她收到60万会和解。X称因觉另一证人分不开事件次序,故曾向她发送其口供,承认是基于她的无知才这样做。她同意曾向黎提出申索,但不记得金额,黎亦拒绝其建议。

黎被指在中环的扶手电梯非礼X

被告黎敬伦(54岁,公司经理),被控三项猥亵侵犯罪及两项普通袭击。控罪指被告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4月6日及6月1日,在中环干诺道中3号来往建设银行大厦及AIA大楼的行人天桥上、近昃臣道1号的行人隧道以及置地广场中庭的扶手电梯上猥亵侵犯女子X,以及在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尾,在建设银行大厦三楼交易服务部袭击女子X。

被告黎敬伦否认非礼女下属X。(陈蓉摄)

事主X以外语作供,庭上并设有翻译。她早前称,她与被告外出工作时,曾遭被告在扶手电梯“笃”其臀部。

X称知道口供一致相当重要

辩方律师先引述X与控方证人Shirley的对话,指出X曾向Shirley发送其口供,质疑X与Shirley“夹口供”。X称她从律师的意见中得知,证人与其口供的一致性相当重要。辩方律师续问,是否其律师建议她把口供与证人分享,从而确保两人供词一致?X不同意,其律师没有指示她这样做。

觉得Shirley分不清非礼事件次序

辩方续问X,有没有与Shirley讨论过警方发送给证人的问题,X同意二人有就此有讨论过,但强调草稿是Shirley写的。辩方质疑,X是否为令二人口供一致,才把她的口供记录发给Shirley。X解释,此举并非要令二人口供一致,而是因为她在三个月内与Shirley见面约10次,她觉得Shirley不清楚非礼事件的先后次序,所以才把口供记录发送给她,她不知道不能把口供记录与证人分享,承认此举出于自己的无知。

认曾向黎申索60万

辩方再指出,X曾在法庭对黎作出申索,若她收到60万的话,可以与被告和解,X同意但不肯定确实金额,并指出黎拒绝此提议。

案件编号:ESCC283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