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再被追数 电影公司入禀追讨174万版权费
撰文: 陈雯慧
出版:更新:
巿场盛传陷入财政危机的乐视有限公司,昨又遭一间电影公司入禀高院追讨约174万元版权费,这是乐视于本月第三宗在本地法院被追数案件。
原诉为骄阳电影有限公司,答辩为乐视有限公司。入禀状指,根据双方于今年1月18日订立的书面协议,乐视现欠原告合共3笔版权费用供款,合共约22万美元(约174万港元),原告要求法院下令被告还款及支付相关利息。
乐视在今个月初先遭《经济日报》入禀区域法院追讨53.5万元广告费,本周又遭电子服务供应商美高有限公司入禀高院,追讨合共105元的电脑配件费用。
案件编号:HCA 32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