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放脚矮櫈被拿走 六旬继父利刀斩继子头腹押后判
6旬继父声称不满20多岁继子拿走他放脚的矮櫈,冲入厨房拿出15厘米长利刀,对准继子头部,其后用刀刺他的腹部,造成长达10厘米的刺伤。继父今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有意图伤人罪,法官细阅案情后,质疑控方当初为何不考虑控以意图谋杀,直言继父案发时“差不多去到意图谋杀,差不多㓥开咁济”,而继子当时并无挑衅行为。法官最终决定先索取继父的心理报告,以及继子的最新医疗报告,押后至1月4日判刑,期间继父需还柙。
被告饶亢宗,66岁,被控2016年5月26日在新界天水围天晴邨晴碧楼的单位,意图令姚兆华,27岁,身体严重受伤。
被告与继子素有不和
案情指,被告与受害人是继父继子,与被告妻子及被告另一名11岁幼子同住在案发天水围单位。被告与继子素有不和,今年3月至4月份已曾因纠纷报警。今年5月26日早上7时,继子返回住所入房用电脑,被告突然从后扯他头发,并推他出客厅沙发。被告其后冲入厨房,拿出15厘米利刀,起初对准继子头部,但最后只刺入他的腹部。
医疗报告显示,继子的腹部有10厘米J型刺伤,腰部至臀部有3处6厘米割伤,手指亦受伤,食指和中指至今不能伸直正常活动。
被告警诫下称继子拿走他放脚的矮櫈,二人发生肢体冲突时,因继子拿起矮櫈打他,他才冲入厨房拿起厨刀,但不清楚自己怎样伤人。
官:被告当时差不多要㓥咗他咁济!
法官今接纳饶承认有意图伤人罪,但直言案情严重甚至可以控以意图谋杀罪,饶当时“差不多要㓥咗他咁济”,没有造成永久性严重伤害实属幸运。控方则称已考虑过所有环境情况,认为控以有意图伤人罪较合适。
被告认罪后求情,他在内地接受教育至小六程度,以前任职酒楼经理,健康良好,但与持双程证来港的继子素有积怨。法官细阅案情后,认为继子当日无挑衅被告,被告却突然扯继子头发,怒气未消更冲入厨房拿刀,故先为被告索取心理报告,以及继子最新的伤势报告。
控方指继子因非香港永久性居民,难以负担医疗费,故除急症室报告,没有备妥最新的医疗报告,庭上又称继子已透过社署申领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明年2月会在内地进行手指的手术。法官指继子手指伤势会否有永久损害会影响判刑,要求控辩提供更多资料。
案件编号:DCCC 5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