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开枪案|被告称想拾𠝹刀女警却谓咪郁并开枪 否认向警挥刀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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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涉在深水埗港铁站遭两名警员截查时,向对方挥舞𠝹刀,最后遭其中一名女警开枪制服。他否认两项企图蓄意严重伤人罪受审,今(23日)在区域法院自辩。他指在案发时放下背包,打算按截查警员指示取出身份证。惟𠝹刀从背包跌出,他拾起𠝹刀时,女警便谓:“咪郁”,然后开枪打中他。他否认有意图袭击两名警员,亦未有向他们挥舞𠝹刀。

被告周景登(56岁),被控两项企图蓄意严重伤人罪,指他于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埗港铁站大堂内,意图使警员王嘉雄及女警袁嘉颖身体严重受伤。

想放下背包取出身份证

坐轮椅的周景登作供时透露,他是“三行”工人,案发当日进入深水埗港铁站,打算乘搭地铁前往工作。惟他在站内遇到两名警员截停,要求出示身份证。他遂放下背包,打算取出身份证。

案发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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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拾回跌出了背包的𠝹刀

惟被告放下背包期间,𠝹刀从背包跌出。他拾回𠝹刀时,截停他的女警便谓:“咪郁”,然后开枪,并打中周的腹部。他中枪倒地,再遭警员按着。

子弹压着神经影响活动能力

被告称事发后曾接受手术,但因子弹碎片压着其神经,影响其活动能力。他强调,案发时从未向两名警员挥舞𠝹刀。

控方盘问时指被告有意图袭击两名警员,并在女警开枪前曾高举𠝹刀,被告否认。

案件明天进行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DCCC 3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