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小众团体冀修订草案 死者的同性伴侣可代领取骨灰

撰文: 王丹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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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关注性小众权益的团体今下午批评,早前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未包括死者的同性伴侣可代领骨灰,(王丹麟摄)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委员会将于明天(9日)进行首次会议,多个关注性小众权益的团体今午批评早前政府提交的条例草案,纳入上届立法会法案委员提出的修订,唯独在亲属定义上未包括同性伴侣,团体要求食物及环境卫生局会面,及政府修订亲属定义。

现时草案中指法定亲属能在非法骨灰鑫场倒闭后,申领死者的骨灰,惟与死者同性别的配偶却不在“亲属”的定义内。工党副秘书长兼立法会前议员何秀兰表示,上届曾提出修正,要求“亲属”的定义,包括境外注册的同性婚姻未亡人。何批评当局在草案中就“亲属”有多达16项定义,却不包括死者的同性伴侣。

同志公民发言人李德雄认为,政府未考虑因意外身亡未能立遗嘱的同志;另食环署署长虽可行使酌情权,当中却无准则可从。何秀兰冀望政府主动性作出修订,将在海外已婚的同性配偶纳入亲属定义,让同性的未亡人能领取骨灰。另提出4项修订,包括将配偶定义扩大到在海外已结婚同志、将亲属一词删去,改以指定何种关系可领取骨灰等,现已有立法会议员如工党张超雄将会提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