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剪头发|消息:惩教署本月起 已要求女囚犯须剪发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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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连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就男囚犯剪短发的规定提出司法覆核,去年11月获终审法院裁定终极胜诉。消息指,惩教署本月起,要求男女囚犯均需剪发。
男囚犯的头发要求维持不变,须剪短或中等长度,女囚犯则需定期剪短,长度最多可至腋位。惩教署回复《香港01》,确认2月1日起,实施新的在囚人士剪发安排。
惩教署回复《香港01》称,为配合终院判决,署方考虑相关可行的方案,并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已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新的在囚人士剪发安排。
惩教署指,现时所有定罪在囚人士,不论男女,须按指示保持合适的发型。如在囚人士因其个人理由不欲剪发,可以提出理据并要求作个别评估,院所管方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作出适当安排。
梁国雄批评,惩教署新措施削弱女囚犯原有的权益,以实现所谓平等,是十分差的方案,亦非其入禀原意,“以后唔洗争取公平啦,只系换来更差。”他指,若男犯人留长发,如署方所指有风险,可视乎个案勒令剪发;但要女犯人剪发到腋位,以达到公平原则,并不合符逻辑,“咁点解男囚犯头发唔可以长到腋位?”他认为,终院有责任为此发声。
梁国雄2014年入狱时被剪去已及腰的长发,他质疑惩教署剪发规定只限男囚犯,惟女囚犯却可留长发并不公平,故提出司法覆核。案件经原审及上诉,去年11月才获终极胜诉,终审法院认为,惩教署要求男性剪短头发的规定违反《性别歧视条例》,下令署方须取消有关措施。
“长毛”为社运而被迫剪掉长发,及其争取司法覆核的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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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院曾指要求女囚犯同剪发不可取
惩教署早前向法庭申请,希望能把决定暂缓半年执行,并曾提出三个方案,包括要求女囚犯同时须剪短发。终院拒绝暂缓,在判辞亦提到,强迫女囚犯须剪发以达到措施平等,“骤眼看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