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游乐会纵火案 再有一被告获准以20万元保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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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游乐会于去年12月遭人掟汽油弹,并有一警察货车被焚毁。三名青年被控纵火被拒保释,继早前同案最年青被告获高院批准保释后,其余两人今(11日)亦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但法官只准其中一人以20万元保释外出。

提出保释由请的两名被告:徐君浩(23岁,售货员)和马富善(22岁,无业)被控于去年12月1日,在深水埗警察体育游乐会停车场,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警务处的警察货车,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法官今批准马富善以20万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和交出旅游证件。而徐君浩的保释申请则遭拒。

此外,同案的16岁罗姓被告,早前获高等法院批准以5万元现金,以及5万元现金人事担保。

案件编号:HCCP 7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