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队长2.0涉违国安法 案转区院审 离庭大叫:香港人唔好惊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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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号“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涉嫌在去年8月至11月,于19宗事件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今(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案件将押后至3月2日下午转介至区域法院答辩,被告无申请保释,还柙候讯。马被柙走时高呼“要继承快必嘅意志,香港人唔好惊”。
被告马俊文(30岁,无业),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控罪指,向他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被告由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代表,申请下次答辩时以中文审讯。
案件编号:WKCC 407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