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车上搔痒涉露械 官信女护士观察 裁定被告罪成
中年的士司机在载著5名乘客时,涉嫌一手握軚盘,另一手在大腿内侧活动,令邻座任女护士的乘客大惊报警,的士司机因而被控在公众地方作出猥亵行为,惟他声称因生皮肤癣搔痒,又指女护士误认安全带为阳具,但女护士却一口咬定“100%系阳具”。裁判官今裁决时,接纳女护士的观察,指女护士每周为多名膀胱病人清洗下体,因工作缘故,看得较多性器官,认为她不会认错,故裁定被告罪成,押后至本月21日判刑,以待验尿、精神科报告等。
裁判官吴重仪又称,一个神智正常的司机无可能驾驶期间,不为意裤子褪到露出下体的低位。
被告李国成,40岁,被控于今年7月5日,在其驾驶座露出阳具。
被告指事主误认安全带为阳具
控方案情指,当晚约6时,被告正接载5名女乘客,当中包括三名成人及两名年约三岁小童从观塘驶往土瓜湾,被坐在司机位邻坐的女乘客(40岁的女事主)看到被告当时的裤子褪到臀部以下,露出大腿及臀部,阳具则搁在裤面。
辩方律师在庭上却道出另一版本,并称被告因全身生癣,案发时褪下短裤搔痒,女事主只是误将安全带当作阳具。任职护士的女事主曾激动反驳,声称她目测李的阳具长约10厘米,跟裤子和安全带的颜色完全不同。
官指女事主工作关系看得较多性器官
裁判官吴重仪裁决时指,女事主是有经验的护士,每周需为约20名膀胱病人清洗下体,因工作缘故看得较多性器官,不相信她会将阳具误以为安全带。至于被告的裤子褪到臀部以下,吴官认为若因生癣而用手搔痒,实属无可厚非,但一个心智正常的40岁的士司机,不可能“唔觉意”将裤子褪下而忘记重新拉高裤头,从证供分析,李应该在上客前已褪下裤子,即使无证据显示他手淫,亦属于猥亵暴露私处。
辩方求情时解释,李患皮肤癣多年,驾驶的士每月赚7000至8000元。代表律师称本案有别于同类案件,李没有刻意露体引起女事主注意,亦没有主动靠近她犯案,吴官闻言反驳说:“坐隔离仲唔够近?”,又问辩方:“佢精神有无问题?无问题做些咁嘅野?”,决定先为李索取2份精神科报告,加上验尿及背景报告,还柙至本月21日判刑。至于李案发时穿著的短裤,现列为证物,判刑后会归还给他。
案件编号:KTCC41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