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峰抢保安局女职员手机案提上诉 许未有出庭 法庭即驳回申请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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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宣布潜逃海外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峰,被指于三年前因不满保安局派出“狗仔队”记录议员行纵,在立法会大楼内抢走一名女行政主任的手机,被裁定普通袭击等三罪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罚款。他不服定罪早前提出上诉,案件排期于今(26日)在高等法院处理时,法官在许缺席聆讯下,驳回上诉。

上诉人许智峰早前被裁定普通袭击、不诚实取用电脑及阻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三罪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240小时及罚款3800元。

许未有到庭,亦无律师代表。法官在庭上称,代表许的律师早前已通知法庭,表示不再代表许。法庭昨亦收到一封日期为本月22日寄出的信件,信件由许智峰签署,内容指不会继续上诉。律政司亦收到同一信件,但该信未有写上回邮地址等资料。

法官称不能确认该信是否由许发出,但因许未有出庭,亦未有律师代表,遂驳回是次上诉。

法官亦查问律政司会否申请讼费,律政司的代表称因许未有到庭,未能确认信件由许发出,遂不作申请。

案件编号:HCMA 306/2019

许智峰近年涉及的主要事件。(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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