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再多两人违检疫令判囚 23岁女回港即日企图离境被截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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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两人因违反强制检疫令被判刑,本港累计99人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一名23岁女子,去年3月22日抵港,同日企图离境北上,在深圳湾被入境处职员截获,被判囚6日,缓刑一年。
另一名22岁男子在未完成14天酒店强制检疫前,离开检疫地点及脱下手环,被判即时监禁14天。
一名23岁女子,去年3月22日入境时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家强制检疫14日,惟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同日却企图离境,在深圳湾管制站被入境处职员截获,被控违反《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1月12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日,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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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男子除手环离开检疫酒店 即时监禁14日
另一个案涉及一名22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须在酒店接受强制检疫14日,但在检疫令未届满前,他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去年4月4日离开检疫地点及脱下手环,被控违反《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1月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14日。
据相关规例,上月25日起,所有抵港前21天曾在中国以外地区逗留的人士,需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至于到港前14日曾在内地、澳门或台湾逗留者,不分国籍或旅游文件,须强制检疫14天。
累计99人因违检疫令被定罪
截至1月12日,共有99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14星期,或被罚最高15,000元不等。卫生署发言人重申,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卫生署必定会严肃跟进,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