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超支 政府拟向立法会申拨15亿埋单
港珠澳大桥启用两年使用量长期落后预期,工程超支费用继续要“埋单”。港府最新提交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文件指出,因港方需要承担大桥主体工程的超支差额,港府需要向立法会申请将“港珠澳大桥- 主桥拨款资助”项目的港方核准工程预算再加码,由原來约90.5亿元提高约15亿元,总额增至105.6亿元。港府将于本立法年度,申请15.1亿元拨款。
总超支近百亿人民币 三地政府分担
港府提交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的文件称,港府拟在本立法年度,寻求工务小组支持,并向财委会申请拨款,以提高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计划的核准预算费用,应付“超支”费用,工程预算将增加约15亿元,即由原來的港币90.465亿元,增至105.612亿元。政府文件指出,由于主桥工程庞大而复杂,技术难度比预期大,部分设计及施工方案需调整,建造时间亦较预期长,加上人工和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使建设成本增加。
2017 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交通运输部批覆,把主桥工程费用提高约人民币99.5亿元。三地政府新增总出资额人民币46.88亿元,港方需承担的金额为42.91%、即20.12亿元人民币。
内地政府及澳门政府已经完成为主桥项目的注资。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需分担的部分(包括额外开支),希望在今个立法年度解决。
三地政府于2008年同意共同承担建造位于内地水域主桥责任。内地政府分担人民币70亿元, 香港政府分担人民币67.5亿元, 澳门政府分担人民币19.8亿元,三地总出资额为157.3亿元。余下的數额约人民币220亿元,透过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融资,而大桥的营运收入会用作还款之用。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2009年5月批准拨款90.465亿元, 以支付港方就大桥主桥的详细设计和建造工程所需分担的费用。
大桥主桥工程于2009年12月正式动工,经歷9年建设, 在2018年10月24日正式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