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妇放售父物业骗200万订金 判囚3年 官严斥:相当诡诈
无业妇先后向相识十多年的男女友人声称,其父为铜锣湾珠城大厦拥2单位的业主,而父正办离婚,有关业权将分予她与其兄弟姊妹,无业妇更以远低于市价的470万元向男友人放售,并在两年内,以不同借口收取订金近200万,惟交易最终未有成交,无业妇亦未有如期归还订金,早前被裁定以欺骗手段逃避法律责任三罪成,今(29日)于区域法院被判入狱3年,并颁下刑事破产令。
法官沈小民判刑时,严斥女被告黄小媛(47岁)是一个相当诡诈的人,并利用法庭把其父的物业颁令来谋取私利,明知没有业权,却找人买楼,讹称会将物业卖给事主,她又深知文件一经律师楼,奸计就不会得逞,故一直私自处理涉案文件。
官:向相熟人下手 一点良心也没有
沈官斥责被告的坏在于选择相熟的人下手,且贪得无厌,一点良心也没有,骗去金钱后,又延迟向事主还钱,实属对事主的第二度伤害。沈官续指,像被告的骗子,每个社会都存在,避无可避,故应将他们与社会隔绝,最终判被告入监3年,并对她颁下刑事破产令。
被告黄小媛听取判刑时没有任何表情,惟临散庭时,突向沈官表示,案中杜姓男事主曾在审讯期间承认被掌掴她,而沈姓女事主亦在审讯期间承认曾修改证物,故要求报警,而她又表明会即时申请上诉。沈官闻言表示,如要报案,可与惩教人员联络,而上诉亦是她应有的权利。
被告户口向男友人发还180万支票 惟户口得226元
被告人黄小媛(47岁)的父亲在2007年正办离婚,而其父于铜锣湾珠城大厦的两个单位的业权亦会重新分配。黄于两年后,瞒著家人弟妹向相识近10年的男友人、任职电脑公司的东主杜伟光,以“超低价”470万放售两物业。而杜在2010年10月19日看楼后,即答应买楼,并支付2万元作临时订金,惟交易的成交日期一直押后,期间被告称家人生病、又威胁将物业地址借贷等,将订金提升至200万。但交易一直未有完成,被告之后向杜发出一张180万的支票但弹票,而案发时被告的只有226元。
被告期后在2012年,透过朋友认识第二名事主沈燕仪,并承诺以640万将两单位售予对方。沈前后合共支付73.5万订金,但她于翌年查册发现,相关单位已出售,正等候临时买卖合约注册。资料显示买家既非杜伟光亦非沈燕仪,被告在前年7月被捕。
案件编号:DCCC20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