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道立退休前最后听审 裁私房菜主袭环保署职员案终极上诉得直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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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私房菜男东主被指4年前,拳打餐厅巡查油烟情况的环保署职员。经审讯后,东主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被判缓刑。惟他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上诉但不果,今(4日)再向终审法院申请终极上诉。终院法官听取陈词后,裁定东主上诉得直,日后颁发判辞解释理据。本案亦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最后一宗审理的案件。

上诉人卢建新,被控于2017年3月3日,在大埔翠怡花园的私房菜馆内,袭击环保署督察吴荣基。卢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遭判囚4星期,但缓刑18个月。

上诉人卢建新在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最后审理的案件,并被裁定得直后,即在庭外与代表律师张达明手。(朱棨新摄)

上诉人主要的理据,在于案中事主和其上司的证供有不一致之处,原审裁判官吴重仪处理控方证人的证供有误。义助上诉人的港大法律系首席讲师张达明陈词时指,两名证人证供上的不一致之处,在案中属重要,因会影响证人的可信性,同时案中亦没有其他独立旳证据。

律政司代表则指,案中证人在证供上有差异,但该些差异非很重要,无助上诉人的案情。惟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质疑,为何认为相关差异不重要。

律政司承认,在事件发生的次序方面,两人的证供有不同,但本案的关键在于上诉人是否施袭。惟马官质疑,原审裁判官在裁决时,指两名证人的证供一致,没有分歧。

律政司续指,考虑案件性质等,若上诉人获判得直,律政司将不要求案件重审。

终审法院5名法官听取陈词,裁决上诉人上诉得直,并可获讼费1.2万多元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将于本月11日离任,而根据终审法院的网页显示,其离任前终审法院未有其他案件排期处理,本案将他马官最后一宗审理的案件。

案件编号:FACC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