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食环署新年巡974食肆 控5人涉违防疫规例

撰文: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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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持续,食环署昨日(2日)于各区加强巡查,并与警方在南区、油尖、黄大仙、观塘及西贡采取联合行动,共巡查了201间餐饮处所及1间其他处所。另外,食环署亦巡查了773间餐饮处所及168间其他处所,共向5名涉嫌违规例的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食环署又指,在联合行动中,警方也有采取执法行动。

食环署表示,5名餐饮业务负责人涉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关于桌子之间距离或分隔,或未妥善展示“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的海报,署方已展开检控程序。

食环署强调,今日仍会继续加强执法和宣传,并会加派人手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资料图片)

另外,食环署于前日巡查两个位于北区的私营烧烤埸,及于昨日巡查一个位于元朗大棠,供市民入场的私营设施。食环署指,该两个烧烤埸并没有营业,而元朗大棠的私营设施,亦没有经营任何公众娱乐场所活动。

食环署提醒,食卫局局长按《规例》,就餐饮业务及表列处所发出最新指示,已延长至1月6日,餐饮业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从,相关表列处所负责人亦须严格遵从关闭的指示。若餐饮业务或表列处所负责人违反《规例》,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食环署强调,今日仍会继续加强执法和宣传,并会加派人手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对违例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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