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报章批法官“放生”黎智英 律师会五理事个人发声明反击

撰文: 朱海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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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批准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保释,引起部份官媒等批评,律师会五名理事以个人名义发声明,认为报章的攻击无理,对律政司无针对事件表态感失望。

律师会五名理事林洋𬭎、帝理迈、彭皓昕、蔡颕德及黄耀初,以个人名义发声明,指“官营媒体对司法机关毫无基础的攻击应当停止”及香港有“公平审讯及无罪假定”。林洋𬭎今早(30日)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称,官媒近日对法官的批评,冲击法治基本原则,包括“无罪推定论”,认为有关攻击无基础、超出固有价值,跟“你做得唔好因为你唔靓仔无分别”。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指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被空违反《港区国安法》,加上涉违租契欺诈科技园公司被起诉,12月23日获准以共1000万元现金及30万元人事担保等条件保释,约晚上10时50分离开法院返回何文田住所。(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他又表示报章刊登的评论又指示法院的审判方向,否则可将案件转介到内地法庭,“威胁唔单止对司法机构,系整个法律原则,再唔发声,虽然香港已经好唔同,但作为业界守护者再唔出声,(香港)变化只会更快。”

林洋𬭎指律政司有责任以正视听,就算没有法律行动都应该出声明表态,可惜反应欠奉,不愿揣测其政治取向,但认为律政司就其他事件又有发声,而今次就未有,“呢啲冲击批评系好严重”,对律政司感失望。林洋𬭎又提到,《人民日报》为有份量的官媒,代表中央政府想法,既然中央重视“一国两制”,就切勿再冲击香港乃以成功的法律制度。

至于律师会会否发声明,林洋𬭎就称因保密原则未能透露,只能指今次的发声明的五名理事,过去半年都非常担心本港司法制度。

林洋𬭎指,法律制度是香港成功的基石,盼中央政府勿冲击。(资料图片/黄舒慧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