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准以1千万元保释 晚上离开法院 即乘车返何文田住所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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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被指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加上他早前已就涉违租契欺诈科技园公司被起诉,他在两案均被拒保释,黎今(23日)就两案一同到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并会由被委任处理国安法的法官李运腾处理。黎上周五已调到赤柱监狱羁留,今早由囚车押送至法庭,经过近一整天的陈辞,法官批准黎两案每案500万元,即合共1千万元保释,另3名人事担保各10万元,合共30万元。惟律政司立即表示有意向终审法院就批准黎保释的决定提出上诉,并要求黎在此期间继续还柙,惟法官拒受理,最终批准黎可即保释离开。黎智英在约晚上10时50分离开法院,并即乘私家车返回何文田住所。

线上线下皆不能发表文章

法官李运腾除要黎以1千万现金及30万人事担保外,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不可从事任何请求要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包括不可以纸本和在社交媒体发表文章;不可接触外国官员;除上庭和到警署报到外,需留在住所;不得接受媒体访问等。黎亦需交出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三次,不可离开香港。黎为是被控违反《港区国案法》的被告中,首名获准保释的人士。

控方称会向终院申请上诉证明书

黎今天由资深大律师邓乐勤代表,律政司则由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周在法官批准黎保释后,即表明会在7日内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35(2)条,向法庭申请上诉许可证明书,并要求黎在期间继续还押,惟法官指他没有这权限而拒绝。

黎智英离开法庭的情况。(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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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时50分离开法院

虽然法庭聆讯在下午约6时已结束,惟黎的保释手续需时,至约晚上10时,黎的律师们到达囚车位,似在为黎离开作准备。根据法官批出保释条件,黎保释期内需要在其住所,料他离开羁留室后,将会返家。

黎智英在晚上10时50分离开法院,即与律师乘私家车离开,并于约11时10分回到何文田住所,并已有大批传媒在门外守候。黎的私家车驶入其大宅后,黎即下车后,手上拿著俗称“包头”的随身物品,并举高手似向人说话,并未有向公众发言。

黎两儿子及多名泛民人士到庭支持

黎智英上庭时表现平静,他的长子黎见恩及次子黎耀恩、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长毛”梁国雄、前立法会议员胡志伟等人,今亦到庭旁听。黎智英的长子曾在法庭内以手机拍照,遭保安警告,他亦即删除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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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黎智英(73岁),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7月1至12月1日期间,在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控方指黎智英涉违国安法的指控。(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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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罪指黎涉违租契

他早前被控的欺诈罪,则指他与另外两名被告:周达权(63岁,营运总裁兼财务总裁)、及黄伟强(59岁,行政总监),在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让力高顾问公司使用苹果于将军澳的处所。

控罪指香港工业邨公司与苹果印刷公司于1995年5月25日订立租契,只容许苹果使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惟黎等人涉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会根据租契容许下的条款使用该处所,却意图诈骗科技园公司并导致苹果印刷公司或力高顾问得益,从而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HCCP 727、7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