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澳门12.23起 禁21日内曾到外国的内地、港台居民入境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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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府政府今日(22日)公布,为防新冠肺炎在澳门传播,澳门政府刊登两项行政长官批示,由明日(23日)零时起,若过去21天内,曾到过中国以外地区的内地、香港及台湾居民,禁止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政府公布,12月23日起,入境前21天内曾到过外国的内地、港台地区居民禁入澳门。(资料图片)

澳门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以及《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颁布了相关批示。禁入境指令在明日(23日)零时起实施。

若基于公共利益、维持澳门正常运作,又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则可例外,卫生当局可豁免有关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