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梦熊:去信特首是劝他不要做犯法事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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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熊觉被调查有如被砌生猪肉(资料图片)

曾是特首梁振英头号粉丝的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因发信给特首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要求终止对他作调查的妨碍司法公正一案中,其律师指,刘只是想劝特首不要再做犯法事,即砌他生猪肉及对他作政治迫害,但无妨碍公正的倾向。

 

刘梦熊(67岁)被指在2013年1月9及10日向梁及廉政专员白韫六发电邮及信件,要求终止廉政公署对他及其他人士的调查,因而被控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刘否认指控。

 

代表刘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今在早区域法院作结案陈词时说,刘是出名人,有良好背景,刘有感“咁多野唔屈屈我贪污?”

 

谢强调刘的做法并无要求阻止调查,只是阻止政治迫害。

 

他说,刘曾对梁特首作出批评,他认为特首为了要打压这些不友善言论对他作出调查,所以刘发信的目的,只是“叫特首唔好再做犯法事。”

 

谢又解释,控方要把刘定罪,须证明刘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倾向,即使刘曾作出威吓行为,但他的行为未有构成阻止法庭执行公义,都不能把他定罪。

 

他指刘无提议梁用不法手段去终止或干扰廉署调查,又无拉拢二人的关系或卖人情叫梁插手,梁更非案件的证人。而且跟据既定机制,特首根本无权干扰廉署调查。至于刘发给白的信件中,亦没有用他政协身份向白施压,认为控方并未有足够理据把刘入罪。

 

主控官黎婉姬在陈词时指,刘发信给梁及白二人时,明显已有法律程序。她又指,刘强调他真金不怕洪炉火,为何不让执法人员展开调查,反而发信称称“要引爆政治炸弹”及“爆惊天内幕”,“同归于尽”等字眼,明显是威胁手法。

 

法官姚勋智把案押后至2月29日裁决。

 

案件编号:DCCC8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