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播色情片为13岁男童手淫 曾以50元邀拍色情照 认罪候判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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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险经纪在网上结识13岁男童后,约对方到家中打机过夜,并开价50元利诱男童拍色情照片。男童拒绝拍照,但仍继续有到经纪家中,并被经纪手淫及拍18张色情相。男童因失踪多时,母亲报警并揭发事件,更在经纪手提电脑发现过百张儿童色情照片及十多段儿童色情影片。经纪今(21日)在区域法院承认4项罪名。法官押后至明年1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心理及背景报告,被告继续还押。

被告朱恩赐(39岁)承认一项非礼罪、两项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以及一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另一项否认的制作儿童色情物品罪,则留在法庭存档。

控罪指被告在2016年11月30日,于其粉岭荣福中心的住所内,为男童X拍下10张色情照;并于翌日同地非礼X并再拍下对方8张色情照片;以及同年12月22日在同地的手提电脑内载有116张儿童色情照片及15段儿童色情影片。

被告在床上拍下10张男童色情照

案情指,男童X于2016年10月在WhatsApp群组认识被告,其后两人在WhatsApp及Facebook保持联络。同年11月29日,被告邀男童到家中打机过夜,男童翌日凌晨抵达被告家后睡至中午,被告在床上为男童拍了10张色情照片。

播色情片为男童手淫

男童当日回家,同晚再应被告邀请到其住所。两人同床期间,被告从后拥抱男童,伸手入对方内裤摸下体。男童因害怕而照被告指示脱衣,其后被告播放色情片并替男童手淫。男童射精后,被告对男童的下体拍摄8张照片,男童翌日离去。而在男童到被告家中之前,被告曾开价50元,请对方拍摄色情照片,但男童拒绝。

男童失踪母报警揭发

男童母亲发现儿子失踪报警,警方同年12月3日上门调查,男童向警方透露被告所为,揭发案件,之后在认人手续中男童认出被告。警方搜查被告住所,发现其手提电脑藏有116张儿童色情照片及15段儿童色情影片。被告在警诫会面中承认犯案。

案件编号:DCCC1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