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伊院确诊病人逃走可判监2个月 专家吁戴电子手环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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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伯医院一名63岁男子(第7379宗个案)昨(18日)午擅自离开医院,院方报警。案件被列作“逃避/逃脱进入医院/收容所/隔离区检疫所等”,警方正协助追寻,并已通缉该男病人李运强。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如任何在医院被隔离的⼈逃走,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2个月。
香港大学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认为,当局可要求确诊病人配戴电子手环, 离开特定区域便响警钟。而呼吸系统专科医生梁子超表示,在警方找回该病人后,医院也要提防他再次逃走,建议加强保安,在部份病房设24小时闭路电视,或者安排人手在病房门外看守。

▼警方通缉逃走确诊病人李运强▼

警方表示,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第28条,如任何在医院、老⼈院、残疾⼈⼠院舍、幼儿中⼼、疗养中⼼或相类场所内被检疫或隔离的⼈逃走,即属犯罪,⼀经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2个⽉。

呼吸系统专科医生梁子超表示,病房非羁留设施,难以全天候监察,以往也曾有其他病人成功偷走。警方仍在搜索该病人,梁子超说,倘两天内还未有发现,警方或可考虑公开该病人的照片,以便市民协助搜寻。他坦言这做法涉及私隐争议,然而这名病人具传染性,逃走后对医院及社区均带来感染风险,“喺无办法之中都可以考虑”,同时可增加阻吓性。

梁子超续说,在警方找回该病人后,医院也要提防他再次逃走,建议在部份病房设24小时闭路电视、在部份区域的大门上锁,或者安排人手在病房门外看守。

港大感染及传染病中心总监何栢良认为,政府可参考澳门正采用的措施,防止确诊病人由隔离病房逃走。他称,当局可要求确诊病人配戴电子手环, 离开特定区域便响警钟;在特定区域上锁,并于特定区域出口设保安及警员双重防守。

呼吸系统科专科医生梁子超。(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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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3岁男患者(第7379宗个案)在伊利沙伯医院留医,昨日下午擅自离开医院,院方报警。警员接报到场,经初步调查,案件列作“逃避/逃脱进入医院/收容所/隔离区检疫所等”,警方今午已通缉这名病人。

伊利沙伯医院发言人表示,他由本周一(14日)起入住隔离病房接受治疗。病房职员于昨日下午约5时,发现病人试图离开病房,职员随即追出,但病人已经循楼梯逃去无踪,医院保安在院内搜索,但未有发现。

医院指,病人身高约1.6米,中等身材及蓄黑色短头发,离院时身穿病人服、深蓝色外套及运动鞋,并有戴外科口罩。据卫生防护中心资料,患者本月8日发病,居于旺角花园街198号,属本地个案,与其他本地个案有流行病学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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