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藏六角匙等被判更生中心 官指近日潜逃险增 拒让保释候上诉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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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大专男生去年11月警方包围理大期间,被发现在佐敦一带管有10把六角匙及剪钳,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男生今(18日)在九龙城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他要求保释等候上诉,惟裁判官指男生在保释期间犯上本案,而近日潜逃的风险亦增加,拒绝男生的申请。
被告施朗颕(19岁,学生)早前被裁定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罪成,控罪指他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佐敦道与志和街交界,管有10支六角匙,及一把剪钳,意图摧毁或损坏他人财产。
案情指,案发当日凌晨,警方在油麻地佐敦道与志和街交界扫荡,见被告在一部Tesla私家车的后座,并在其背囊内有搜出涉案的六角匙和剪钳。被告警诫下称:“阿sir,啲嘢真系我做地盘开工用。”审讯期间被告没有自辩,亦无提供出入地盘的纪录或雇佣证明等。
裁判官郑念慈指,被告在求情信虽提到愿意接受法庭所有处罚,但他经审讯后被定罪,认为其悔意有限,报告亦指被告的身体状况不适宜进劳教中心,但接纳建议可判更生中心。
辩方律师即在庭上申请被告保释等候上诉,郑官却指被告在另一案件保释期间犯上本案,而近日弃保潜逃风险大增,最后拒绝其保释申请。
案件编号:KCCC7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