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盗取公司3.8亿 购买物业珠宝等 罪成被判囚15年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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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公司副总经理涉在7年间,挪用公司款项达3.8亿元,并用款项购买3个共值4000万元的物业、珠宝、股票等,他今日(16日)在高等法院就4项盗窃罪被判囚15年。警方表示欢迎裁决,又指判刑反映涉及违反诚信案件的严重性。
被告为马振杰(54岁),案发时为现代商船(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会计,但他却在2009年至2016年间使用上司的网上理财保安编码器,将达3.8亿元转至自己私人户口,并用款项购买3个共值4000万元的物业、股票、珠宝,更将款项转至澳门赌场帐户、内地帐户。
法官斥被告监守自盗
法官指被告违反诚信,案件涉预谋及有计划,长时间利用上司及公司对他的信任监守自盗,为同类案件中最严重。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案调查组总督察冯培基表示,警方欢迎裁决,判刑反映了涉及违反诚信案件的严重性,亦起了阻吓作用。
案件编号:HCCC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