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地盘工认在旺角向警车掷汽油弹 官称需阻吓囚3年4个月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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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8日有示威者聚集在理工大学被包围,另一批示者则在其他地区聚集,图分散警方注意力,一名地盘则在旺角告警车掷汽油弹,却当场被捕,并发现他身上藏有军刀、伸缩棍等武器。他今日(11日)就企图纵火罪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囚3年4个月。法官指,事件涉及预谋,被告携带不同武器参与示威,更以衣著图隐瞒身份,被告利用汽油弹图阻警方前进,会构成潜在损害,法庭需要发出阻吓讯息。

被告黎振鸿(25岁,地盘工),被控于去年11月18日,在旺角黑布街与豉油街交界企图用火损坏一辆警车,以及管有攻击性武器包括军刀、万用刀、伸缩棍、胡椒喷雾、投石器及链锯。

求情称掷汽油弹助其他人逃走

辩方求情指,被告掷汽油弹为阻警方进行,令其他在场示威者得以逃走,及保护他们,望法庭考虑到被告患有躁郁症等情况,予以轻判。

去年11月18日凌晨至清晨,理大以至多区都有激烈冲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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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弹没爆炸不会减低案件严重性

法官胡雅文指,被告犯下企图纵火罪,为阻警方向示威者方向推进,罔顾警车是否会被损坏,或车上乘客的生命会否被危害,无疑属严重罪行。警方当时因应示威在现场执勤,被告向当值警员掷汽油弹,明显是防卫的策略,纵使汽油弹没有爆炸,也不会减低案件的严重性,法庭需要发出阻吓讯息。

官指事件涉预谋

法官又指,事件涉及预谋,被告当时携带不同武器参与示威,更以衣著图隐瞒身份,可惜被告用以掩盖身份的电单车头盔,却令他更易被辨识。被告利用汽油弹图阻警方前进,会构成潜在损害,一旦汽油弹被点燃及掷出,便会引致后果,更会进一步使不稳定的情况恶化。

案情指,正在结集的示威者当天清晨,见到警车后四散,有警员目击被告向警车掷出一个樽,该樽在警车右前方落地,警员及后追截被告,并在他身上搜出涉案物品。

案件编号:DCCC 18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