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恒涉打斗案 辩称脑有水瘤无能力打架 无礼貌唔代表要被人打
前艺人周永恒去年在便利店涉嫌与一名在场的送货员大打出手,他否认在公众地方打斗罪受审。周永恒今午(10日)出庭自辩,他否认当时有还手,并透露自己脑内有水瘤,“无打交能力”,又忆述当时警方到场后,有警员曾取笑他,自己更“跪埋地,上埋新闻”。审讯完结后,他更在庭外透露,他的多名家庭成员为警员,直言“如果我俾人打都会变成俾人告嘅呢,香港警察已经保护唔到我”,若被判罪成,或考虑移民。案件将于本月23日裁决。
被告周永恒(36岁)被控于,去年12月10日在尖沙咀乐道的便利店与男子李崇满打斗,李早前已承认在公众地方打斗罪,被判罚款700元。
质疑店员为何不先收款
周永恒下午出庭自辩,他指事发当晚打算乘小巴返天水围,却发现八达通要增值,于是前往涉案便利店买饮品及增值八达通。不过,排队等候付款约3至5分钟后感到焦急,并发现收银员正处理收货事宜,于是出言催促收银员以及骂脏话,并质疑收银员为何不先处理客人付款,周称:“如果我系老细一定要收银先。”
指收银员被骂后笑笑口
周解释,事发前正开会,所以当时满脑子都是商业事情,认为收银员做法不合理,于是感到愤怒,骂收银员“阻住地球转”,但他称对方“无hard feeling”、“笑笑口”。
声称遭李踢下体
不过,当他准备离开时,送雪条的货车司机李崇满却赶他走,于是他上前与李理论,但李却踢他下体,连环拳打他,于是他报警及著李与其同事不要走。
脑有水瘤无打交能力
周称当时被打后没有还手,而且他脑内有水瘤,直指“我个头唔掂得”,所以“无打交能力”。他又表示,事后“唔敢出街”,只在家照顾儿子,在街上见到“大只”的人士或送货员都会感到害怕。
无礼貌唔代表要畀人打
周又指,警方到场后,有警员曾取笑他,他称曾“跪埋地下”,事件亦“上埋新闻”。周亦解释,他没有骂收银员,只是“闹件事”,虽然承认自己当时无礼貌,但认为“唔代表我要畀人打”。
不满控方一再追问讲粗口
被问到是否付款后,仍用粗口骂收银员,周显得不满,并向控方说:“集中精神讲打交,而家唔系告我公众地方讲粗口嘛。”周亦解释在片中被打后,伸出手属自然反应,不是还手。周更一度自行在庭上示范动作,但遭裁判官叫停。
周在结案陈词表示,怀疑警方是否仍会保护他,又指事后不敢再报警,望法庭会坚守无罪假定原则,让他获公平审讯。
案件编号:KCS 51298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