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私营骨灰龛场草案再闯关 高永文:已纳上届立法会的修正案

撰文: 黄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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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届立法会被医委会改革草案拖累而拉倒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本届立法会再次闯关,并于今日(23日)提上大会二读。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高指,条例旨在透过发牌制度,规管私营骨灰安置所,强调今次提交的条例草案,以先前提交的草案为蓝本,并已纳入了上届立法会法案委员提出的各项拟议修正案,草案现交由内务委员会处理。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今日二读。(黄永俊摄)

高永文指,上届立法会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时,有委员提出关注,有关修正已纳入今次提交的条例草案中。其中包括所有在宪报公告中,指明可在其豁免书有效期内,把修行者的骨灰安放在宗教骨灰塔内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须属《华人庙宇条例》所指的华人庙宇,必须为真正的宗教机构,并同时获《税务条例》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民政事务局会按实际情况,就每间华人庙宇骨灰安置所,定下可安放骨灰的份数,但整体来说不可超过条例草案所定1,000份上限。

另外,为确保在宗教骨灰塔内安放的骨灰,是属于生前在庙宇居住和侍奉的修行者,有关庙宇须备存有关骨灰所属先人的资料,包括修行者的名称、于庙宇内侍奉的年期、去世日期等。庙宇须备存相关文件证明资料册上的人士为真正修行者。民政事务局会派员实地视察,查看相关记录和物件。若发现违规情况,将严正跟进,甚至考虑透过宪报公告,把违规的庙宇的骨灰安置所从有关名单中剔除。

成立独立委员会处理反对意见

他又指出,民政事务局会考虑成立一个独立委员会,处理反对意见,例如个别庙宇骨灰份数上限、违规指控等。委员会成员将包括宗教及其他界别人士,就有关反对个案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