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贤被指管有镭射笔等 准保释但不得离港 案件将转区院审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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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学生会署理会长方仲贤去年在深水埗鸭寮街购买10枝镭射笔,遭警员截查时逃跑,及后被捕,警方检取其手机后,发现手机已重设,方因而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抗拒警务人员及妨碍司法公正共3罪,案件今(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案件将会转介区域法院处理,案件押后至本月29日以等候转介文件,方仲贤获准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港。
被告方仲贤(22岁,学生),被控于去年8月6日在深水埗鸭寮街及桂林街一带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0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兼在桂林街便利店外抗拒编号52338的警署警长。
他另被控当日作出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即在编号8702侦缉警员检取手提电话作为证物前,把电话重新设置。
裁判官准方以1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要交出旅游证件,每日晚上9时至翌日7时需要遵守宵禁令,每周要到警署报到1次,他亦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方仲贤面对控罪的详情。(详看下图)
方质疑修补撕裂怎会每早有人被捕
方仲贤在庭外表示,在这个12月,各位香港人一起床便看到遭拘捕,每日都有不公义及恐怖的事情发生,若政府有意修补社会撕裂,又怎会出现警方每日上门拍门进行拘捕的情况?方又呼吁市民要继续关注12被扣押在盐田的港人。
他直言,若有日再走不出法庭,望仍是自由身的人不要比他更难过,要支持下去,亦冀港人要携手渡过最长的寒冬。
案件编号:WKCC426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