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被于文凤追分红|周强调投资由他揸主意 着不要问与于关系
影星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追8千万分红案继续。周星驰今日(27日)第三天出庭作供,强调虽然有其他人向他推荐物业,但所有物业投资决定,都是由他自己揸主意,又称“信自己感觉”做决定,再强调分红是用作奖励女友。周作供完毕后,被问到对于旧爱将事件诉诸法庭有否感到生气,及现时跟于是否仍是朋友,周回道:“唉,呢啲唔好问喇!”
律文指电邮曾称欲出租天比高
周星驰出庭作供第3天,代表于文凤的资深大状袁国强在庭上透露多封于与银行间的来往电邮内容,当中银行提到需要借方年收入达1500万元,因为信贷部需要进行压力测试,而于则回复周当年3月会开拍电影并担任导演,并将获2000万元酬金。对方再问到,周会否有意出租山顶物业,于回复周有意以每月55万元出租“天比高”12号屋。袁大状质疑,若周只想用12号自住,便不会作这样的决定,周不同意。
周星驰作供重点。(详看下图)
不觉得装修好的物业为一个卖点
周又指,愈贵的豪宅,客人愈希望按自己的意愿装修,亦表示不觉得装修好的物业为一个卖点。袁大状又问到,周请朋友到12号屋办派对时,大屋是否已装修好,周指“主要地方做好咗”,但由于屋内地方大,“细节唔一定做好哂”。
周表示,他在2011年12月才正式入住12号屋,其家人先搬入12号屋,他再搬入大宅,而家人现暂时未有住在12号屋,“因为啱啱先装修完。”
周强调由他作物业投资决定
周又指,大埔比华利山豪宅的“星级投资者计划”是由蔡朝旭介绍给他,有关计划容许买家可只付1成首付,并可获额外时间付尾数。周强调所有物业投资决定由他“自己揸主意”,虽然有不同人向他推荐,但最终他“信自己感觉”而下投资决定。
重申分红是用作奖励女友
周在覆问时强调,10%分红用作奖励女友,当年向菱电发展副主席胡亮明也是称,有关承诺是基于于为其女友。
周星驰作供完毕,今日离庭时又再避开在高院正门守候的传媒,经过1楼律师餐厅的通道,并在法院高门以外的其他出口离开。
案件编号:HCA 1584/2012、HCA1243/2017
周星驰在法庭巧遇影迷的情况。(详见下图)
周星驰首日作供离开法庭时曾出现混乱情况。(详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