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未补价资助房屋出租计划明起重启租户申请 不设期限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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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协推出优化版的“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自去年11月起开始接受申请,容许合资格业主出租整个未补地价单位予有需要人士。
房协宣布明日(25日)重启租户申请,并将不设申请期限。房协指,至今年11月20日共收到453宗业主申请,并已发出371张“业主证书”。计划暂时共录得46宗租务成交个案。

房协于11月25日重启“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租户申请,并不设期限。(资料图片)

“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的上一轮租客申请于去年12月截止,申请期内共收到506宗租客申请,至今已发出255张“租客证书”;截至今年11月20日,“出租计划”共收到453宗业主申请,并已发出371张“业主证书”。计划暂时共录得46宗租务成交个案。

房协宣布明日重启租户申请,将不设申请期限。房协指,计划优化后市民反应理想,今次重启租户申请,期望可让更多合资格人士受惠。申请人可于明日起到房协于大坑浣纱街的申请组、辖下各出租屋邨办事处索取表格;或到房协“出租计划”专属网页下载表格。此外,由明日起至12月24日可到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民政咨询中心索取表格。申请人可透过邮寄、亲身或经“出租计划”的网页提交申请。

计划租户申请人需要持有有效房委会公屋申请书编号,并获登记达三年或以上的一般家庭;或持有有效房委会配额及计分制下公屋申请书编号,并获登记达六年或以上的非长者一人住户。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由递交申请表当日起直至获发本计划的“租客证书”当日,必须符合当时申请房委会公屋的政策及资格,并无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及未获房委会或房协编配公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