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测|有病征病人须2天内交样本瓶 逾5日未交可被判囚半年
食物及卫生局早前通过《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J章,注册医生若怀疑病人患新冠肺炎,可发出书面指示,强制要求病人接受检测。
医学会会长蔡坚今(20日)晚表示,食卫局未有提供病征准则,即由医生全权判断病人是否需接受强制检测。医生发出书面指示后,需在网上通知卫生署。病人需在48小时内,将样本瓶交到政府门诊;若逾时未交当局会通知私家医生跟进。倘病人在5日内仍未交回样本瓶,最高可能被罚款20,000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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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走漏眼 将面临医委会跟进
政府上周就强制检测刊宪公告,强制特定人士接受检测。医生按临床判断,如怀疑某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向该人发书面指示,要求其接受检测。
医学会等医生组织今晚与食物及卫生局开会,了解强制检测执行安排,惟当局仍未敲定实行日期。医学会会长蔡坚称,席上3名医生均提出希望政府列出病征准则,惟食卫局未有提供,即由医生临床判断是否要求病人强制检测。
鉴于过往有多宗个案在确诊曾多次求医,都未获派样本瓶,食卫局局长陈肇始上周曾表明,若医生在判断上出问题而走漏个案,医委会有特定程序处理。蔡坚称,现在已别无选择,只能尽量与病人沟通清楚。
医生发出检测书后需通知卫生署
蔡坚表示,医生需自行在网上向承办商申请样本樽,每批次包括50个深喉唾液樽,以及5个幼童用的粪便样本樽,每次可申请两批,每个樽上均附有条码。医生发出书面指示后,需在网上通知卫生署,并提供病人的名字和地址等个人资料。
他表示,病人需在48小时内,将样本瓶交到政府门诊;若逾时未交,当局会通知私家医生跟进。倘病人在5日内仍未交回样本瓶,政府就会直接接触病人,或发出2,000元告票;如病人仍然不交樽,便可能被罚款20,000元及监禁6个月。
医生每处理一名病人可获50元行政费
私家医生每转介一名病人强制检测,其诊所便会获得50元行政费。蔡坚坦言强制检测影响工作量,亦担心有病人坚持不想接受检测,会破坏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