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天须待法援上诉要求选举呈请案押后 官准案排期明年五月审
今届立法会选举中首位被剥夺参选资格、原打算出战新界西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于今年9月在高院提出选举呈请,是今届首位被禁选的参选人入禀选举呈请。但陈浩天申请法援不批,正申请法援上诉要到明年一月才有结果,希望待法援上诉成功之前暂缓呈交文件,至有法援上诉结果为止。最后法官最终决定先定于明年5月9日至11日审讯,有关文件需于开审前六至十周呈交给法庭。据悉陈浩天准备找资深大律师李志喜打官司。
呈请人陈浩天的大律师Azar Marwah庭上申请暂缓案件指,陈申请法援但不获批,并申请上诉,要到明年一月才有结果,期间陈曾经努力寻找资金打官司,但亦不成功。大律师指,陈已准备所有证供,但若无专业法律建议,陈不知道那些证供应呈上法庭,而且事件涉及公众利益,亦没有逼切性,申请暂缓时间亦不是太长,促请平衡各方的利益、公众利益等,批准申请。
辩方律师指政治延迟一日都嫌多
不过选举主任一方的大律师陈乐信指,根据终审法院案例,选举呈请需尽快进行,在政治延迟一日都嫌多,更何况今次是延迟11周。
法官最后接纳呈请一方建议,为尽快开审、配合呈请的法援上诉以及相信若法援不批,呈请人继续审讯,将审讯日定于明年5月9日开审,审期三日,呈请一方需于开审前10周呈交文件,答辩一方在开审前6周交答辩文件等。
陈浩天称相信他肯参加补选政府都不会准
陈浩天表示,若法援上诉失败亦会继续诉讼,不过相信会有一定难度。另外被问及会否参加九龙西立法会补选,陈回应,相信他肯参加,政府都不准。
入禀状指今年7月18日,陈浩天到选举主任办事处提交表格,报名参选今届新界西立法会选举,当时他有签署拥护《基本法》声明,但没有额外签署“确认书”。同月25日,选举主任电邮向陈查询,指看到有关陈的新闻报道及其社交网站言论后,认为陈宣扬港独,称已咨询律政司意见,要求陈就其政治立场表态。陈拒绝,选举主任于同月30日剥夺其参选资格。
陈浩天认为新界西选举主任罗应祺违反《选举条例》,考虑了多个不相关的资料,如陈的社交网站资料等,违法审视其选举个案,剥夺其参选资格,就算陈已签署参选表中拥护《基本法》声明,仍称其声明无效,这并非法律赋予选举主任的权利,造成程序不公。
案件编号:HCAL1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