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基金非公屋、非综援住户生活津贴 本月底截止申请
关爱基金“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一次过生活津贴”项目(2020年项目)将于11月30日截止申请,合资格的住户须于截止日期或之前递交申请,才可申领津贴。截至11月13日,秘书处已经接获超过9万份申请,并正在处理。
项目于7月2日推出,旨在纾缓低收入住户的经济压力,津贴金额为一人住户4,500元、二人住户9,000元、三人住户12,500元、四人住户14,500元及五人或以上住户15,500元。
受惠住户须以月租(或更长租期)形式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商业大厦或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社会房屋;或租住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的“单身人士宿舍计划”宿位或由非政府机构提供予更生人士的宿舍的宿位;或居住于临时房屋、船艇或是无家者;及每月入息须不超过指定限额,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及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物业。租住私人楼宇、工业大厦、商业大厦或社会房屋的住户的每月租金须不超过指定上限。
截止日期11月30日 申请表及项目简介可于网页下载
合资格的申请住户可以邮寄方式或亲身到就近居住地区协助推行项目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表,部分服务单位亦设有投递箱。所有住户成员均为60岁或以上长者的住户、所有住户成员均为24岁或以下青年的住户或无家者,可分别到长者服务单位、青少年服务单位和接受无家者申请的服务单位递交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申请表及项目简介可于基金网页下载。秘书处建议申请人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如申请人欲前往服务单位递交申请,请先致电查询单位的服务时间,服务单位或会要求申请人先进行预约。
将以银行转帐或支票发放津贴
秘书处及服务单位会审核每份申请,包括核实资格及查阅所递交的证明文件,并会抽查部分申请进行家访/入息审查。在审批申请后,秘书处会向申请人发出申请结果通知信,并会向合资格的住户以银行转帐或擡头支票方式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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