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被捕被揭疑涉星火同盟洗黑钱案 侍应认毒品罪名囚42月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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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餐厅侍应本年2月在石硖尾南山邨贩毒时被捕,警方调查贩毒案期间,发现他与星火同盟洗黑钱案有关。侍应今(12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求情指想“揾快钱”而贩毒,又透露其继父为退休警员。法官指被告身上有17人份量的毒品,而以他身上毒品收益计算,应已出售30人份量,判他入狱42个月,兼罚款2000元。至于被告疑涉星火洗黑钱的案件,则仍在调查中。

贩运氯安酮可卡因及管有大麻

被告郑英杰(18岁),餐厅侍应。他被承认贩毒罪、藏毒罪及抗拒警员罪,指他于本年于‪2月11日‬,在石硖尾南山邨停车场2楼外与陈刀仔串谋非法贩运危险药物,即氯安酮及可卡因,及管有0.62克大麻。他另被控同日同地抗拒警员。

遭警截查搜出怀疑毒品

案情指,本年2月11日有警员在南山邨巡逻,并看到两女一男与被告疑似进行交收,于是上前截查,有警员抓著被告,但被告拨开,警员于是警告他不要反抗。警方及后在被告身上搜出怀疑毒品。

缺钱卖毒日赚1300元

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缺钱所以帮朋友卖毒品,每日可获1300元报酬,而他已工作20日,他亦称因害怕及不想被捕,所以想逃走,而大麻只作自用。涉案毒品经化验后,共含有1.61克氯安酮、1.55克可卡因、及0.62克大麻。

继父为退休警员

辩方求情指,被告因认识坏人,想“揾快钱”,于是才犯下本案,他平日有做义工,打算在囚期间再读书增值,日后会重新做人。求情亦透露,被告的继父为退休警员。

推算被捕前已卖13人份量毒品

法官李庆年指,被告被捕后在身上管有共17包氯安酮及可卡因,根据他身上的毒品收益,估计他被捕前已卖出30人份量的毒品,按照案例的计算方式,判他以63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认罪可获三分之一刑期扣减,终就贩毒罪被判42个月监禁。而藏毒罪及抗拒警员罪,法官认为大麻份量少,而警员没受伤,于是判被告野罚款。

李官判刑后也劝被告“莫贪一时乐,种下未来苦。”

案件编号:DCCC 3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