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管谁?

撰文: 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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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日前继网上论坛后,举办了首场面对面的“‘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公众论坛”。当日有近百位㓥房街坊,基层居民服务的社工及组织者参与。论坛开始时研究工作小组主席梁永祥即申报,只有小组成员香港业主会会长佘庆云拥有㓥房,其他成员也没有。
与会者非常不满何以只有佘会长可以将业主的意见直接带入研究工作小组?论坛首段佘会长与与会者唇枪舌剑,他表示业主也是持份者之一,故他参与研究工作小组是没有利益冲突,梁主席也认为研究工作小组需要他的意见。笔者同意业主是租务管制的持份者之一,但租务管制又是否影响到所有出租业主呢?
撰文:明爱专上学院汤罗凤贤社会科学院高级讲师 赖建国

不少㓥房的居住环境恶劣,居民生活火深火热。(资料图片/卢翊铭)

香港自1921年便开始便有不同形式的租务管制,从租金制定、租金加幅、续租权及收回单位程序等。过去百年的租务管制从来都是管制任意订立租金、任意加租、任意逼迁的出租业主,政府亦制订过不同的机制让业主可藉翻新单位而加租、让租务审裁处调高“标准租金”的金额、部份物业豁免管制、容许业主申请收回物业及申请豁免管制等。故此,租务管制受影响的从来都不是所有业主,而是那些任意的业主,更清楚的是那些赚取暴利的住屋经营者。佘会长口中经常谈及以出租单位赚取生活费的年老小业主,只要他们不是赚取暴利、合理调整租金、与租户有商有量就不用担心租务管制会对他们有所影响。

㓥房租务管制研究工作小组早前举办实体论坛,会上有人质疑小组成员之一、香港业主会会长佘庆云经营㓥房,认为存在利益冲突。(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论坛上佘会长透露他“以前”以四千元包水电费出租一百呎的单位,而一百四十呎则收取六千元包水电费,暗示他为良心业主。唯佘会长没有告诉大家的是“以前”是指何时?单位状况如何?单位的楼层?单位位于那个地区?等等。以上均是重要的资料,以确定那个包括水电费的单位租金是否合理?还是业主是谋取暴利的㓥房经营者?

有业主拥有逾1.5万个单位

据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2019年年初,提交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有关宽减差饷机制的文件显示,2018-19年度获最高差饷宽减额的首十位业主共拥有40,136个单位,首位业主更是拥有15,645个物业,而第十位的也有1,258个单位,相信拥有多个单位的业主为数也不少。诚然该批单位不一定全是㓥房,但拥有多个非自用单位的业主,实在值得考虑列入被规管。因为他们明显地以出租单位来谋利,对他们来说住房正如一般商品,以利润极大化为目标。

故此,租务管制将如其他商业交易规定般,需要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㓥房经营者需要承担一定的经营成本。只要住屋㓥房经营者能提供符合租务管制规定的住屋予租户,他们实在不用担心。因此,租务管制最要担忧的是谋取暴利的㓥房经营者,而非佘会长经常挂在口边的年老小业主。不过,佘会长是否需要担忧,笔者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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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㓥房经营者在研究小组于明年首季发表报告前有所行动,特首实在应在即将发表的迟来《施政报告》中提出措施,如免费登记租约等,将现时的租金、租期及租务条款正式纪录下来,让未来研究工作小组提出的建议方案有所依归。以免2013年发表《长远房屋策略》咨询时引发即时的加租、缩短租期、重订及终止租约潮再现。

研究工作小组在制定租务管制时应该已听到不少业主的意见,现在应是对症下药的时候,制定条例规管㓥房经营者,防止他们在谋取暴利下置租户的生活质素及生命安全不顾。